罗甸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公告

2026-09-15

罗甸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公告

 

1我公司组织的罗甸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工作。

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其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0家。

3、初步审查后,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定标原则,确定合格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推荐结果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最终总价元

排名

1

贵州昇逸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4.56

880000.00

1

2

贵州绿筑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437.64

886221.30

2

3

贵州远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440.00

891000.00

3

磋商小组推荐本项目第一候选供应商为:贵州昇逸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人名称贵州湖城似锦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罗甸县龙坪镇河滨新区综合市场B4栋二楼

联系人代表:罗兴化

联系电话:1858515927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添源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未来方舟D3组团41522

项目联系人龙振威

联系电话15285131755

公示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具体的招标采购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起招标采购异议的日期。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特此公告。

    贵州湖城似锦工程有限公司

202609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