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承租国有物业开展经营的商超及餐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的公告

2025-12-30

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承租国有物业开展经营的商超及餐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3个月租金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租户:

根据省商务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商超等实体零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商发﹝202514号)、省商务厅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商发﹝2025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有物业租金减免政策促进商超餐饮等实体稳定发展》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536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支持实体降本减负、缓解经营压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实施租金减免政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租赁公司名下房屋、商铺开展经营的商超及餐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内容

1.经营主体在202511日至20271231日三个年度内,每个年度内执行租赁合同期满一年且积极缴纳租金的,每个年度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不足1年的不享受减免优惠。

2.按时履约、无严重违约记录的租户。

三、减免范围及时长

(一)减免范围

本次减免仅针对房屋租金一年一交租户,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二)减免时长

符合条件的租户可享受3个月的租金减免,具体以双方最终确认的《租金减免告知书》为准。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段

1.2025年度减免政策:202611日至202631日内;

2.2026年度减免政策:202711日至202731日内;

3.2027年度减免政策:202811日至202831日内。

需申请政策减免的租户请在以上时间内向公司提交纸质版申请(租户亲笔签字捺手印)及其他相关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门面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凭证、物业费缴清凭证;

4.承租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关河滨新区安置房3号楼2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3办公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审核与兑现

自收到申请资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5天以内将减免租金退回到租户银行账户。

六、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1.存在拖欠租金、物业费、擅自转租等违约行为。

2.已享受公司其他任何租赁优惠政策的。

本次政策最终解释权归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人:蒋成谋,联系电话:18385520725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关河滨新区安置房3号楼2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3办公室)咨询。

特此公告

 

 

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1230